公租房工资超了怎么办?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19-07-16 15:461525人浏览

因为公租房是属于国家的房屋,所以有相关的政策也是有很多的,如果我们想要居住这样房屋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同时也要符合相关的政策,不然就失去居住的资格,那么,我们来跟大家详细的说说公租房工资超了怎么办?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公租房工资超了怎么办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1、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以上的内容有关公租房工资超了怎么办,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当我们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是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申请,同时在申请的时候,也要对于相关的注意事项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够避开这些事项,更好的去申请公租房。

145

转载自:房天下
145

小程序

微信扫码,查看优惠

APP

下载安家GO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