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怎么办?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16-04-28 16:441335人浏览

不管是共有人还是 承租人 ,按照规定都对房屋享有 优先购买权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共有人和 承租人 可能会同时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 ,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共有人应如何行使自己的 优先购买权 ? 承租人 又该如何行使 优先购买权 ?一起来看看吧。

承租人 应该如何行使 优先购买权 ?

承租人 若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 ,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 承租人 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 承租人 将无法依法享有 优先购买权 。但是,若出租人将 房屋出售 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 承租人 也无法主张 优先购买权 。

其次, 承租人 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 优先购买权 。若出租人在出售之前已经通知了 承租人 ,那么 承租人 必须在接到通知的15天之内行使 优先购买权 。若出租人决定拍卖 房产 并已经通知了 承租人 , 承租人 需在接到通知的5天内行使 优先购买权 。

第三, 承租人 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 优先购买权 。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 承租人 购房 的条件与第三人 购房 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 承租人 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共有人应该如何行使 优先购买权 ?

共有人虽然享有 优先购买权 ,但也必须在一定的前提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首先,共有人应当在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主张权利。若售房者在卖房之前已通知其他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 需在接到通知后的15天之内行使权利,否则将被视为弃权。若售房者未通知其他共有人便出售了房屋,共有人的行使期为共有份额转移之日起6个月。

其次,同 承租人 一样,共有人行使 优先购买权 应以“同等条件”为前提。“同等前提”主要是考虑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房款支付时间以及房屋买卖的具体流程等。

第三, 优先购买权 的行使需以有偿转让为前提。一些人在转让共有份额时并不是以买卖的形式,而是以无偿 赠与 的形式进行的,这时其他共有人是不能主张 优先购买权 的。但是,转让人的无偿 赠与 行为存在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情况,这时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自己的 优先购买权 。

共有人和 承租人 同时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 怎么办?

若共有人和 承租人 同时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可以先于 承租人 行使 优先购买权 ,这是民法学界通用的做法。

其实,之所以是共有人优先行使权利,是因为 承租人 若想要 买房 必须经过房屋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同时也想要行使 优先购买权 的话, 承租人 就无法实现 买房 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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